婚姻觸礁美籍男找友取暖 卻因這事2400元飛了
2025.04.02 09:55【EZway生活報報╱記者張曉彤╱台中報導】
臺中一名40歲的美國籍李姓男子因婚姻觸礁心情低落,日前晚間借酒澆愁後,騎乘YOUBIKE外出想向友人尋求慰藉,未料途中不慎發生輕微擦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李男渾身酒氣,經酒測確認其酒精濃度超標,遂依法舉發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違規行為,由於計程車運將因語言不通婉拒其搭乘,考量其仍處酒醉狀態,員警遂親自護送他返家休息,讓在低潮時刻的李男感受到一絲溫暖。
第三警分局東信派出所警員林岱瑭、吳俊皓及交通分隊警員張國峰於3月22日晚間10時許,獲報前往東區精武東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現場雙方當事人均未受傷,然其中一方的美籍李姓男子卻情緒激動,當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不停向對方關切:「ARE YOU OKAY?」並不斷道歉:「I AM SO SORRY!」警方見其情緒激動,身上又散發濃濃酒氣,經實施酒測後,果不其然,李男的呼氣酒測值已嚴重超標,員警當場依法舉發其酒後騎乘自行車的違規行為。而另一方汽車駕駛因車輛無損傷,加上見李男哭成淚人兒,也動了惻隱之心,最終選擇和解收場。
警方原欲協助李男搭乘計程車返家,然而計程車司機見他醉態明顯,又擔心語言不通,婉拒載送,考量其住處距離不遠,員警先協助歸還YOUBIKE,隨後親自護送他返家。在這段路程中,警方透過簡單的中英文溝通,才得知來台多年的李男近期婚姻觸礁,因心情低落又太過思念妻小,選擇借酒澆愁,卻愁上加愁,由於無法面對空蕩蕩的住處,他便騎乘YOUBIKE打算外出找友人傾訴,卻因不勝酒力,竟不慎發生事故,讓自己陷入更大困境,他對自己的失態感到十分羞愧,也感謝警方的暖心關懷與協助。
警方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酒後騎乘自行車超過法定酒測標準者,將面臨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酒後駕車不僅限於汽機車,連自行車亦屬違法行為。警方呼籲,飲酒後應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或請未飲酒的親友協助載送,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