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遭櫃買中心處20萬元違約金
2025.05.10 10:00【EZway生活報報╱記者高靜如╱綜合報導】
櫃買中心今日宣布,樺晟電子(3202)因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且未於期限內提供查核所需文件,遭處以新台幣20萬元違約金,並限期補正。
根據櫃買中心調查,樺晟電子於2025年4月24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處分重要子公司股權,且獨立董事在會議中對議案表示保留意見,但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布重大訊息。此外,這項處分子公司股權導致喪失控制力的交易,涉及櫃買中心業務規則中有關公司是否得繼續上櫃的規定,樺晟電子卻未在期限內向櫃買中心提交相關文件,且迄今仍未補正。
櫃買中心強調,上市公司應確實遵守重大訊息揭露及相關監理規定,以維護投資人權益及市場秩序。此次處分是依據重大訊息及平時例外管理相關規定辦理,除處以違約金外,並要求樺晟電子限期補正相關文件。
市場人士指出,此事件凸顯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上市公司應確實履行資訊揭露義務,避免影響投資人判斷。投資人應密切關注後續發展,審慎評估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