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16:15【EZway生活報報╱記者王筱萍╱屏東報導】
為了鼓勵全民防詐,強化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內政部已公布《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明訂檢舉詐欺犯罪的獎勵制度。符合條件的檢舉人若能成功檢舉重大詐欺案件,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最高可領取新台幣 1,000 萬元獎金。潮警分局長林俊雄與警察廣播電台連線,分享「防制詐欺犯罪」的獎金規定,呼籲民眾共同參與打擊詐欺犯罪。
「防制詐欺犯罪有功人員及檢舉人獎勵辦法」,明確規範檢舉詐欺犯罪的獎勵制度,藉此鼓勵全民投入防詐工作,強化社會共同打擊詐欺的力量。凡檢舉人符合辦法所定要件,其所檢舉的詐欺案件經法院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將先依基準表所定金額核發三分之一獎金,於有罪判決確定後,再行發給其餘獎金,合計最高可領取新臺幣1,000萬元檢舉獎金。
另依規定,檢舉人須於犯罪未被發覺前,親自向具有偵查權之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提出檢舉,並製作檢舉筆錄,其所檢舉之犯罪必須經法院判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方可獲得獎勵。至於被害人就自身被害事實檢舉、匿名或拒絕製作筆錄者,以及涉及共同犯罪、教唆或幫助他人犯罪者,均不在獎勵範圍內。
另外普發現金一萬元,政府不會以簡訊、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致電要求到ATM或網銀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普發現金一萬元請認定官網:「http://10000.gov.tw」,民眾切勿在不明網站上填寫個人資料,以免遭盜用個資、盜刷信用卡。另外,ATM領現於11/17開放領取,郵局領現也於11/24開放現場領取,若民眾不會上網登記或擔心網址不明會遇到詐騙,亦能等待11/17以後再去現場去領取比較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