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警官背包 金門機場搜出子彈
2017.08.10 01:09 am【聯合報╱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原文網址》
警政署保安組反恐科兩線三星林姓警官,六月間前往金門出差,返程時隨身背包被機場X光機發現有兩顆子彈;警方當時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將他移送金門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請回。反恐警官夾帶子彈,警紀出現漏洞,失職的人員也被懲處。
警政署晚間表示,經刑事局鑑驗兩顆子彈是制式九○子彈,並非警用子彈;但對於林姓警官的說詞,警政署事隔一個多月仍未釐清,引發質疑。
林姓警官六月十四日上午搭機到金門督導業務和反恐演練,中午準備返台時,被金門機場安檢站X光機掃到背包內有兩顆子彈;據調查,林當下吃驚表示,不知包包裡為何有子彈,無法交代來源,被移交金門縣警局偵詢。
航警局事後進行內部調查,發現林在通過松山機場安檢站時,X光機當時就已經拍到兩顆子彈,安檢人員卻未發現,讓林帶著兩顆子彈登機,直到返程才被發現。
警政署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已進行內部調查,兩顆子彈經鑑識確定是可擊發的制式九○手槍子彈,但檢視子彈底火批號,並非警用子彈。
根據署督察室調查,林姓警官聲稱該隨身外勤背包,是十多年前在台北市刑大任職時與同仁一起合購,已經很久沒用,他不知為何裡面會有兩顆子彈;警政署表示,警官攜子彈闖國門是事實,相關人員、單位疏失會等司法調查結果後究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