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導致汙染 平鎮廠遭勒令停工、開罰309萬
2018-04-30 20:20 東森新聞《原文網址》
針對敬鵬工業平鎮三廠28日晚間大火造成重大傷亡,已連帶影響環境,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表示,環保局進行後續環境、水體汙染監測,勒令敬鵬停工。而敬鵬公司於平鎮區的4個廠,經發局、環保局、勞動局今日也勒令敬鵬平鎮二廠、三廠全數停工,平鎮一廠、五廠則部分停工,並針對以下項目進行裁罰:水污19.8萬、毒化物30萬、空污200萬以及職安60萬,總共裁罰309.8萬。
桃園市環境保護局認定該廠未於事故發生1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空污防制設備損壞,已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另外,該廠持續產生空氣污染行為,也違反「空污法」31條規定,環保局從嚴開罰,兩罰共計可處分2百萬元罰鍰。
除此之外,環保局也要求業者使用砂包阻絕消防廢水,避免消防廢水溢流至工業區外,經過29日持續監測後發現,在鎮南橋下一處測到水溝水質pH值為3,顯示敬鵬公司並未妥善收集消防廢水,造成有造成水污染情形。環保局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條規定告發,依違法情節最高可裁罰3百萬元罰鍰,並認定其情節重大,依法將敬鵬工業平鎮廠勒令停工,並予以重罰。
根據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市府環保局除了進行敬鵬工業的後續環境污染監測工作,對於附近地區造成重大的空氣及水體污染,認定情節重大,並且此為重大工安事故,市府已依照相關法規將敬鵬工業平鎮廠勒令停工,並予以重罰。
為了保護附近民眾的安全,環保局也呼籲老街溪下游的農民和民眾,這段期間避免取用老街溪的水質及接觸河川水體,若有造成農損或相關損失,將協助民眾求償。另外,針對火災產生之廢棄物,環保局已要求敬鵩公司提報處置計畫書,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環保局也會持續監督業者妥善處理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