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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反對公民走私毒品遭判死 陸媒:中國法律不是法律?

2019年01月15日 15:22 中時電子報 陳舒秦 《原文網址》
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14日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此,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也在當晚迅速回應,中國法院的判決是「武斷的」。
美國報導,謝倫伯格被捕後遭當局拘禁15個月始迎接首次開庭,之後又經過32個月法院才判處他有罪,並宣判15年有期徒刑,昨天改判死刑,引起爭議。《環球時報》報導指出,加拿大及西方輿論馬上就把該案與之前的孟晚舟事件聯繫在一起,「中方拿此案向加方施壓」,「這種無理的推測是對中國法律的粗暴輕視」。走私毒品在中國是重罪,這100年以來也已有許多外國人因在中國走私毒品而被判處死刑,其中日本籍至少就有6人;英國公民阿克毛(Akmal Shaikh)2009年時因走私海洛因被中國法院判處死刑,就算英國首相還親自為阿克毛求情,但最終該英國公民還是被執行了死刑。




但評論表示,「他們了解中國刑法和之前毒販遭到的判決」,另一個原因是謝倫伯格參與的走私冰毒數量實在過於龐大,共計222公斤的冰毒。近年來,大陸法院嚴厲審判走私毒品案件,任何人若被抓到身上持有超過50克毒品,就有可能面臨死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