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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推動航空城計畫,秉持五心態度協助維護居民權益最大化,保障居住正義

2020.11.18 17:0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蘇韋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18)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說明桃園航空城計畫地上物補償、安置搬遷等措施。鄭市長表示,在他上任後,桃園航空城計畫大幅轉變,為了透過更透明、民主的方式,讓計畫可以擺脫爭議形成共識,市府在與交通部溝通後,採用全區聽證的方式,辦理30場聽證會,超過2萬人次以上參與,確認航空城計畫對於國家建設的重要性、公益性及必要性,並於107年3月完成都市計畫審議,這是相當重大的里程碑,後續也逐步完成環評、區徵計畫的核定。後續市府同仁將秉持耐心、決心、細心、貼心及暖心的態度協助居民,維護居民權益最大化,保障居住正義。

鄭文燦指出,過去桃園國際機場有噪音及禁限建問題,使地方產生交通及環境負擔,為建立機場與地方的共榮關係,市府以新的角度調整桃園航空城計畫,以居民居住正義的角度,提出先建後遷、一里一安置、離村不離鄉等原則,並提出產業發展優先、生態永續優先、文化保存優先等政策,讓航空城計畫在穩定基礎上邁向正軌。

目前桃園航空城計畫正處於區段徵收階段,經過徵詢居民選擇補償領地或領錢之意願及土地協議價購過程,約9成以上居民有意願領地,因此有關配地問題,市府規劃平均建地一坪換一坪,農地100坪換41坪建地,大多數土地與比準地地價差約在10%以內,避免全區產生過大的差異。此外,由於安置街廓最小興建面積為100平方公尺,約為30坪土地,若未來居民權利價值不足配回安置街廓最小單位者,不足坪數的補繳差額將按配地後地價8折計算;土地及建物徵收補償費不足購買最小坪數安置住宅者,不足部分的差額,也以8折計算,協助不足30坪的小坪數建物居民重建,達到小房換大房,舊房換新房的目標。另外,市民配地申請過程中,若涉及銀行抵押塗銷,市府也會依分配協議書在補償費額度內代為清償,更加便民。

鄭文燦談及,有關地上物補償議題,過去機場捷運A10山鼻站、A20興南站皆按原建物評點補償標準完成拆遷補償,然而對於桃園航空城計畫,桃園於108年重新檢討建物補償標準,使建物評點單價從10.6提高到12.2元,成長15%,而航空城計畫經過複估後,其中合法加強磚造補償平均1坪為9.5萬,鋼筋混凝土1坪為10.2萬,經過評估皆可以滿足重建價格需要。

鄭文燦進一步說明,除了居民建物評點單價12.2元外,市府透過優先搬遷獎勵、自願優先搬遷獎勵等方案,分3期搬遷順序先後加發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5%、20%、15%,以加碼25%而言,相當於達到建物評點單價15.2元;又額外追加房租補貼66萬元至80萬元不等,整體加碼後,高於新北市及桃園過往標準,且新北市與台北市有違建不補償之規定,例如新北市對於88年後興建的違建是不補償的,台北市則是84年後興建的違建不補償。然而桃園由於航空城計畫所在地位於大園,曾歷經多項公共工程拆遷,包括桃園機場、機場捷運、國道2號徵收等,不少居民面臨二次拆遷,或是農地違建,因此市府採取新做法,只要居民滿足二次搬遷及程序違建的條件,額外加發特別救濟金,換算後,非合法建物由原有60%提高到90%,再加上50%自拆獎勵金,最高可領到重建價格的135%,也是歷來最優厚的因地制宜方案。

在桃園航空城計畫中,有將近6成建築有違章情形,市府不會放棄6成違建居民的權益,目前尚有4,000多件建築正在複估,多是涉及違建認定及拉高補償,因此市府組成認定小組協助認定程序,希望複估在明(110)年1月完成。

鄭文燦也指出,桃園航空城預計於113年11月全區動工,市府有4年時間可完成拆遷安置,為加速工程進度,於第一期先取得基本的公共設施、聯外道路、安置區及部分第三跑道及三航廈前期工程所需求的土地,市府規劃第一期優先區搬遷獎勵,讓安置區先行產生,於明(110)年10月取得安置區土地,供興建安置街廓及住宅,以達到先建後遷的目標,工程也相對能夠分階段進展。

第一期優先搬遷居民必須優先配合搬遷,市府考量居民的權益,加發建物補償金或救濟金25%為優先搬遷獎勵金,房租補助費80萬元(非合法72萬元)及搬遷補助費,作為先行搬遷民眾的安置及補助費用,整體同意率非常高,後續期許地政局、工務局將第一期優先搬遷區同意率提高。而第二期、第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的認定方式,在尊重居民自願搬遷意願及兼顧可進場施工的效益下,就一定範圍建物自願先遷數量達60%以上,就可先行搬遷,不會產生6成居民與4成居民對立的情形,剩餘4成居民願意等待亦可,市府會再逐步溝通,目前早日期待完成遷建的聲浪愈來愈大,因此市府的優先區政策應更加務實且彈性。

在安置優先措施上,市府預計興建2,400戶住宅,而桃園航空城計畫區內約有3,000戶,由於部分居民選擇另購房屋,因此統計及調查結果顯示2,400戶住宅足以涵蓋遷建居民需求,保證未來會有剩餘安置住宅;且未來剩餘住宅數,市府則會研議轉型為社會住宅,或進行部分售出等處理方式。針對第一期優先搬遷區者,由於涉及強制性,因此市府優先釋出蘆竹1號、蘆竹2號社會住宅,共530戶作為優先搬遷區的中繼住宅使用;其它第二、三期自願優先搬遷區,市府會透過包租代管方式協助介紹,讓民眾可以無縫接軌,順利搬遷。

市府成立安置搬遷服務小組進駐協助重建,以居民權益角度面對面解決問題,同時提供建築設計圖、委託推薦優良營造廠、提供建築師公會駐點免費諮詢及專案加速發照等服務,未來也會協助協調相關管線申請及配置服務,讓欲自行重建的居民有選擇性。

有關市府協助興建透天安置住宅的部分,由於興建透天住宅所需土地及建物興建成本相較選購安置住宅費用會大幅增加,然而根據意願調查,具有較高配地權利價值地主皆希望自行重建,不希望集中且標準化,未來高權值居民仍有意願,市府會協助遴選優良的營造廠,協助有意願的民眾自行興建。此外,考量居民重建或購買安置住宅需要辦理貸款,為讓民眾負擔減輕、降低貸款成本,市府與財政部、金管會、銀行合作,未來會成立安置融資服務平台,邀請銀行提供低利貸款方案讓市民選擇,減輕貸款成本負擔。

鄭文燦談到,市府辦理航空城計畫經複雜研商後列10大優惠方案,未來居民安置地區皆位於捷運站旁,且擁有良好的公共建設,相信會大幅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達成國家建設兼顧居住環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