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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恐怖情人家暴潑漆案 警方強力介入依法究辦

2022.01.04 11:30【EZway生活報報╱記者朱建昌╱屏東報導】

屏東市警方今發表聲明表示,有關網友於爆料公社張貼於屏東縣萬丹鄉民宅遭潑漆案,經查該案當事人於去年5月間,警方有受理過其家暴案並同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但法院審理後未核定保護令;而去年12月下旬,雙方因分手及金錢問題,再次發生糾紛,該男子開車衝撞當事人家門,屏東分局受理後再次聲請民事暫時保護令,法院已於今日核發,相對人不得有騷擾、施暴情形,並須遠離被害人住居所等至少100公尺,如相對人再有侵擾施暴情事,警方會依違反保護令罪究辦。

警方指出,對於今(4)日凌晨1時18分當事人發生被潑漆案件,已成立專案小組調閱附近監視器,確認案發情形,並依被害人指述,派員前往相對人家中通知其到案說明,釐清案情,並約制相對人勿有侵擾施暴情形。

警方呼籲,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或有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情形,可撥打113、110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或警方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受暴人或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