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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交通安全月」第三分局與「路老師」共同守護交通安全

2022.09.12 09:10【EZway生活報報╱記者侯政德╱台中報導】

統計111年1月1日至8月31日止,第三分局轄內共發生7件A1類交通故,造成7人死亡,尤其高齡者比例居多,為響應交通部111年9月「交通安全月」活動,臺中市第三分局交通安全月具體作法如下:

一、邀請「路老師」針對易肇事族群辦理強化防制事故宣導活動:
臺中市第三分局規劃6場「高齡者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導」活動,於轄內里民活動中心等高齡者聚集處所,邀請路老師實施宣講著重於駕駛人「無號誌路口/閃紅閃黃路口」優先權及「禮讓行人」,對行人則著重於「勿任意穿越路口」宣導,強化民眾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改善不良的駕駛習慣。

二、針對高中以上學校及大學新生加強交通宣導:
從原本騎自行車的高中生,到達能夠考取駕照的年紀,為加強大學新生正確交通安全觀念,第三分局已規劃針對轄內中興大學、明德高級中學、中興大學附屬高農等3所學校,辦理交通安全宣導,希望藉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加深同學對交通安全的認知,紮根交通安全教育,讓社會新鮮人考照上路時,能注意各種危險情境,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川提醒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駕駛接近路口時要減速注意車前狀況,並禮讓行人,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另為維護用路人的安全,將加強轄內易肇事路口違規取締,增進民眾相關交通安全觀念,保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透過全面宣導提升民眾安全意識覺醒,喚起全民對交通安全的意識及認識交通事故的風險,強化大家對於「路口安全」的重視。另交通執法是為保護民眾行車安全,提醒全體市民應遵守交通規則,為自己及家人舖陳一條平安回家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