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後駕車昏睡路旁遭警攔檢送辦 南警二分局6日取締酒駕5件
2023.07.07 11:00【EZway生活報報╱記者周菁鈺╱台南報導】
暑假期間民眾共同出遊且餐宴飲酒機會增加,為遏止僥倖心理並有效防止酒駕事故案件發生,臺南市第二分局除將於7月7日至11日等五天將同步執行「全市同步取締酒駕」大執法專案,平時對酒後駕車之惡行及危駕行為即嚴加取締防制,昨(6)日員警全天候於各易酒駕之重點路段加強取締,總計查獲5件酒後駕車行為,且酒測值均超過0.25mg/L以上全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展現平日執法、維護道路安全之決心。
其中海安派出所員警葉品瑩、袁禎懋等於6日下午5時45分巡邏經過郡緯街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逆向違規停放路旁,經下車查看發現引擎發動中,且車內駕駛鄭男(62歲、中西區人、有公共危險資料-90年時)趴睡於駕駛盤上。一開始以為鄭男身體不適,經員警再三敲窗,其開啟車窗後發現滿車酒味急忙請其熄火下車。鄭男下車時對員警之詢問明顯酒醉且語焉不詳,經調查其是6日下午在金華路住家處飲用許多啤酒後駕車外出準備訪友,剛開出家門700公尺行經郡緯街就因不勝酒力於路旁之車內昏睡為員警發現,經實施酒測超過標準值(高達0.98毫克),為員警當場除涉嫌公共危險罪逮捕。
其將面臨刑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或道交條例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重罰外,員警當場也移置保管汽車並移請監理站將吊扣其駕駛執照 1 至 2 年、且吊扣該汽車牌照2年。另經員警也查明並針對其無照駕駛(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及逆向臨時停車(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均依法舉發開罰,但也幸經員警即時發現其酒後駕車行為並即時查處,未讓其在道路上行駛車輛造成更大之危害。
第二分局表示「酒駕零容忍」,民眾切勿存有僥倖心理,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及同車乘客應善盡勸阻飲酒者駕車的責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駕駛被驗出酒駕,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 至 2 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於移置保管時扣繳)。
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千元以上至1.5萬元以下罰鍰;另同車乘客為車主,則與酒駕之駕駛人同受酒駕之罰則1.5萬至12萬元,警方在易發生酒駕違規及肇事的路段、時段,提高執法密度及強度,並針對售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並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以強力執法及全面宣導,全力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保護民眾道路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