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廢水污染河川 稽查員揪新店化工廠違反水污法 最高可罰600萬
2024.01.06 11:00【EZway生活報報╱記者林莉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3日13時許接獲民眾通報,新店區寶橋路後方水溝有紅色廢水,稽查人員連續兩天沿相關水路追溯及盤查鄰近工業區業者,於5日查獲數倍科技有限公司之印表機墨水顏料沿廠內排水路排至水溝內,查該公司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並命其立即停止排放,限期清理改善。
環保局表示,於3日13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後並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新店區寶橋路186號後方水溝有明顯紅色廢水情事,並向上游溯源追查,因該水溝鄰近處有許多樹林及房屋的限制,加深查緝難度,稽查人員穿著青蛙裝通過涵洞、穿越樹林及於窄巷內追尋蛛絲馬跡,一路追查至晚間,由水路研判應為某工業區之排水路流出,故連夜擬訂相關稽查策略,於隔(4)日再度前往該工業區逐家詳查。
最終查獲廢水來自工業區內數倍科技有限公司,查該公司從事色漿、甘油、水等原料進行攪拌製造及分裝,產出印表機墨水產品,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化工業,並未領取新北市環保局核發之廢水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並令立即停止排放。
業者表示,不知道洗東西的水排出去這麼嚴重,他們會立刻改善,避免顏料的廢水排出造成河川變色。
環保局提醒,業者從業項目或規模屬於水污染列管事業,應向環保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否則即違反相關規定,除面臨高額罰鍰外,並會面臨後續停工停業處分,將得不償失,也同時呼籲市民倘發現任何污染,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並留下相關具體資訊及位置,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