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早開時相』霧煞煞???中市警二分局短影片來解惑
2024.04.12 09:05【EZway生活報報╱記者侯政德╱台中報導】
現在「行人早開時相」路口遍地開花,但多數駕駛人習慣尚未改變,看到行人號誌的秒數開始倒數時,心中同時默數「3~2~1」,當「小紅人一換成小綠人」,駕駛人也隨之油門加速衝出去,「修但幾勒!」如果行車號誌仍然為「綠燈」,這樣就「違規啦!!」
中市警二分局發現,駕駛人常在「行人早開時相」有提早起步違規行為,製作兩則交通短影音,並透過分局的臉書粉絲專頁加強宣導,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別緊盯行人號誌秒數,而應該要視「行車號誌」(燈號)來行駛。
「行人早開時相」定義
所謂「行人早開時相」(Leading Pedestrian Interval),就是行人綠燈早開措施,指車輛可行的綠燈亮起前3至10秒,會先亮行人可先行的小綠人燈號,示意行人先穿越馬路。此設計減少人車爭道,能提高行人能見度,藉以保障「行人優先路權」。
「行人早開時相」違規罰鍰
駕駛人停等紅燈時,不小心在「行人綠燈早開」時向就起步,視違規情形,舉發「闖紅燈」或「紅燈越線」。若是駕駛人紅燈直行、左(迴)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處1,800到5,4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3點;如係紅燈右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2項,罰鍰600元至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倘若為紅燈越線,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處900到1,800元罰鍰。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路口改為行人早開時相已是趨勢,目前臺中市北區已有31處,主要設置於學校、醫院、人潮集中處,駕駛人應改變自身駕駛習慣,於停等紅燈時,多一分耐心,視行車號誌而起步,行經路口務必要慢、看、停,讓行人安心通過路口,保護你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