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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防護罩更上道 副分局長這分享含金量爆表

2024.09.04 09:20【EZway生活報報╱記者張曉彤╱台中報導】

你知道每年九月是「交通安全月」嗎?身邊潛伏的惱人噪音車、變造車牌跟猖狂詐騙又有什麼最新的反擊措施?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副分局長陳春安9月3日上午受邀警察廣播電臺中台「945會客室」節目,與主持人季謙攜手針對打詐新4法、查緝偽(變)造車牌及取締改裝噪音車等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議題,進行一場含金量爆表的分享,讓所有的用路人多了一道抵抗詐騙、防範噪音車的超CHILL防護罩。

節目一開始陳副分局長即表示,打擊詐騙一直都是政府努力的目標,除了持續從教育宣導面識詐、電信網路面堵詐、贓款流向面阻詐或是偵查打擊面懲詐,更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於今年7月份先後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新4法,不僅加重刑度、提高假釋門檻及增訂窩裡反條款,更與行政機關及民營機構協力從源頭阻斷案件發生,另將虛擬貨幣及第三方支付一併納管,杜絕假幣商氾濫,通盤解決問題,讓打詐防護網更為完善。當然最重要的還是,不要隨便相信任何投資致富的小道消息,更不要隨意將存款交給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而近來發生多起無辜民眾接到莫名罰單,才驚覺車牌遭人冒用的案例,被冒用車牌的當事人不僅需親自到警局報案,並前往交通裁決中心撤銷罰單,還需持報案單據自掏腰包更換車牌。陳副分局長表示,為了減少民眾的困擾並維護其合法權益,第三分局自8月1日起執行「淨牌專案」,迄今已查獲4件懸掛或使用偽造車牌的案件,未來也會持續取締並追查源頭。特別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的車牌,將面臨新臺幣3600元至1萬800元的罰鍰,此外,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者,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請用路人務必遵守法規,以免觸法。

針對擾人清夢的噪音車,第三分局員警於勤務中如有發現噪音車輛,都會主動攔查、蒐證並通報環保署噪音檢舉網站,113年已通報環保署噪音檢舉網站3,708輛疑似改裝車輛,迄今更已辦理7場聯合稽查勤務,檢測出42輛不合格噪音車。日後亦會積極協助業管環保局、監理站等單位共同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聯合稽查,維護居住安寧及用路人安全。節目最後,陳副分局長也呼籲,每年9月是交通安全月,請所有用路人共同發揮停讓精神,遵守相關交通規則,攜手建立更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