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大鬆綁立法院三讀修正《電業法》 綠電可轉售、台電維持整合經營不拆分
2025.05.09 17:50【EZway生活報報╱記者賴建斌╱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9)日正式三讀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了因應企業用綠電的龐大需求與國際淨零碳排趨勢,這次修法一口氣做出三大關鍵變革:開放綠電業者互售、設立「特定電力供應業」類別、確定台電不拆分、維持整合經營。
過去《電業法》規定,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只能把綠電賣給終端用戶,不能賣給其他售電業者,導致綠電交易市場發展受限。這次修法大膽突破,刪除「僅限銷售給用戶」的限制,正式開放綠電同業之間互售,讓目前約40家綠電業者可以更靈活運用手上餘電,不再因「賣不出去」而被浪費。
這項放寬將活絡整體綠電市場,也讓企業購買綠電的選擇變多、更方便,對正積極投入ESG與碳中和的業者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多。本次修法也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類別,未來像是執行需量反應措施、設置儲能設備、參與電力交易平台等非傳統電業業者,都將納入法規範圍,有了明確市場定位與規則可循。
這不僅能降低創新業者的進入門檻與風險,也有助於吸引更多投資進入電力輔助資源市場,進一步提升全國電網的彈性與韌性。原本備受爭議的台電拆分議題,這次三讀修法明確取消台電拆分規定,未來台電仍維持「綜合電業」組織型態,整合發電、輸電、配電與售電功能。政府表示,此舉有助提升整體經營效率、強化廠網整合效益,也有助於面對極端氣候、瞬間用電飆升等電力調度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