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呼朋引伴開毒趴 巡警尾隨查獲近百克毒品
2019.03.05 09:30 am【EZway生活報報╱記者朱建昌╱屏東報導】
屏東警分局海豐派出所警員張金生、洪誌陽深夜在轄區內公裕街上執行巡邏勤務,一名機車騎士用奇怪眼神「瞄了」員警一眼。當時員警感到有異,尾隨跟在騎士後面,直至他走進一間卡拉OK店後,員警遂下車進入察看,一進包廂內赫然發現共有5人,桌上竟擺毒品等,其中還有1名該店員工在場,警方旋即將一干人等及證物帶回派出所偵辦,全案再依毒品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法辦。另外該名員工涉嫌開毒趴行為,店家卻放任未通報,本分局將報請縣府相關局處執行裁罰、停歇業、撤照及強制拆除等行政措施。
警方調查,現場共5男分別是邱O力(50歲、屏東市人)、陳O彰(50歲、屏東市人)、許O輪(42歲、仁武區人)、林O源(50歲、屏東市人)、黃O泰(55歲、屏東市人),其中邱男已遭法院通緝毒品嫌犯。由於2位員警當時在執行轄區巡邏勤務,見邱男騎著機車在市區閒逛趴趴走,正巧遇見警察後才遭鎖定尾隨跟著,員警為免打草驚蛇,尾隨觀看著直到邱男停好機車走進卡拉OK店,員警即下車一併進入察看,一進包廂後,桌上擺放著好幾袋的白色粉末狀、磅秤及吸食器等犯罪物品,經搜索後,共查扣海洛因 (重2公克)、安非他命(重60公克)、K他命(重28公克)及吸食器等贓證物品,5名嫌犯均供稱是要在包廂內開毒趴助興,對於嫌犯說詞,持保留態度,警方刻正向上追查毒品來源及有無販毒交易可能性。
警方呼籲業者,如有情資發現轟趴、開毒趴等不法情事,可立即通報轄區派出所,並提醒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1-1條,業者負有通報責任並具相關罰責。另外警方為展現打擊毒品犯罪決心,將持續透過「第三方警政」作為,把易犯罪熱點場所函請縣政府城鄉發展處、消防局等相關權責機關進行聯合稽查,以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善良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