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失蹤15年竟成無名屍板橋警助團圓
2020.08.14 15:0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李宗達╱新北報導】
15年的光陰漫漫,與至親離異15年,內心煎熬是可想而知且度日如年,在你我不知的社會角落裡,有多少人是期待著與失去連繫的親屬、家人團聚? 現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警分局防治組警員王閔南,素有尋人高手稱號的他,又再次出擊為民眾完成相隔陰陽兩地另類團聚的任務。
此次案件發生於民國93年5月4日,報案人家屬當時與母親同住,某日回到家中原以為母親外出遠門,但直到發現已經二天沒有辦法連絡到母親的消息,這才發現不對勁,於同年5月5日家屬才尋求警方(當時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協助報案其母親為失蹤人口;除了警方的協助尋人之外,家屬也想盡各種辦法及管道要連絡到母親,透過詢問親朋好友,但卻遲無下文,只能向上蒼祈求保祐母親在外人平安無事能夠早日歸來,這一等盡是將近15年的光陰過去…。
一具沒有身分證明,因泡水只剩下變形五官的「無名屍」要怎麼辨識?王閔南警員於去年(107年)底經由過濾清查「法務部-查詢系統無名屍體檔案資料庫」及「內政部警政署失蹤人口資料交叉比對分析之下,發現該具無名女屍(李○○清)其身上的特徵,與報案人李○明(兒子)在民國93年5月間報案所描述的狀況有些微關連性,就這樣串起了尋人任務的開頭,透過戶役政資料比對之下,找到當時報案人,進而與家屬連絡其母親的狀況應是屬於生前落水溺斃,希望家屬前來採取DNA(去氧核醣核酸)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行比對。
家屬接到王閔南警員的電話通知時,電話那頭也不願意接受媽媽已經離開人世,深覺母親的個性不會自尋短路,印象中媽媽身體還是硬朗,偶爾打牌當作消遣,可能是因某次跌倒摔傷後,造成腰部時常舊疾復發,也常跟兒子說因為腰傷的關係不想活了,進而推斷可能是久病厭世才會選擇這條不歸路。在經過王警員勸說之下,也採集了家屬DNA檢體送法醫實驗室比對母親身分,以及身上遺物(玉鐲、戒指)、DNA比對雙重確認下,最後比對結果證實該具無名女屍正是離家失蹤的母親,也讓在外漂流許久的母親能回家與家人另類重逢團圓。
板橋分局再次呼籲:「生要見人、死要見屍」常是失蹤者家屬最大的心願,若家裡親人失蹤已久,警方可採集DNA(去氧核糖核酸)送至法醫研究所,比對歷年來無家屬指認的無名屍案件,替失蹤人口家屬開啟另一扇協尋之窗,失蹤家屬可前往板橋等分局採驗,或到法醫研究所,免費採取3支口腔棉棒採證,就可開啟找到家人的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