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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真不義 臺西警全力緝凶

2021.09.16 14:3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趙裕豐╱雲林報導】

俗話說:「十次車禍九次快。」近來交通事故頻傳,發生的原因往往是因為路口未停讓、闖紅燈等交通違規行為而導致。在此呼籲各位鄉親,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建立「車讓人」及「行人優先」的禮讓美德與路權觀念,也請駕駛人勿貪快「搶黃燈」反闖紅燈而因小失大。

    9月15日19時許,在臺西鄉海口村海口橋處發生一起車禍,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於返家途中,於台17線海口橋與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經送往醫院救護。

    由於肇事現場附近未設有監視器,臺西分局積極調閱交通事故發生後同時段周遭監視器刻正釐清中。臺西警分局分局長黃念生立即指示成立專案小組,並鎖定疑似肇事車輛積極查緝,以力求迅速破案。

    依據刑法第185-4條第1款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復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警方呼籲,民眾如發生車禍應立即向110報案,於現場等候警方處理,切勿認為沒事逕行離開,以免遭檢舉肇事逃逸,影響個人權益觸犯罰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