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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外籍狼師!沒良民證不能教英語 新法給緩衝期

2017.07.27 21:56 pm【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原文網址》
 
補教法6月14公布修正,除了教職員工採實名制,也要檢具良民證,但補教業者日前向立委陳學聖陳情,有些外籍教師在新法上路前,就已來台通過補習班面試,向勞動部送件申請工作許可證,但因部分國家申請良民證費時,甚至長達半年,導致外師出缺,無法馬上任教,要減課或請現有老師代班,影響補習班正常營運,希望教育部、勞動部能通融,讓這些外師寫具結書先任教,未來再補良民證。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今天指出,補教法修正前就已送件申請工作證的外師,可具結行為良好先放行,在合理時間內補良民證。記者張錦弘/攝影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今天回應指出,基於法律信賴保護原則,教育部已和勞動部取得共識,新法上路前就已送件的外師,勞動部可視個案核發工作許可證,附帶條件是要具結行為良好,且同意教育部等相關單位可蒐集其個資,查詢有無國際犯罪紀錄。之後再視各國核發良民證時間長短,於合理期限內補送良民證,沒補件再取消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