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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長魏明谷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前往慰問關心因公執勤受傷女警及家屬

2018.08.08 15:00 pm【EZway生活報報╱記者邱建民╱彰化報導】
彰化縣長魏明谷與警政署長陳家欽在彰基副院長周志中、彰化縣警察局長林順家、縣府社會處長黃淑娟等人陪同下,於8日中午前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探視及慰問因公執勤遭車追撞而受傷的女警及家屬,魏縣長及警政署長陳家欽對於女警勇敢的執行勤務表示肯定與欽佩,並叮囑辦公同仁執勤中應以安全為第一考量,注意自身安全,對女警受傷感到相當不捨,並希望她早日康復。
警政署長陳家欽指出,他轉達內政部長徐國勇對同仁的關懷及慰問之意,並為女警加油打氣,聽到她整個手術都非常順利,非常謝謝彰化基督教醫院給同仁的照顧與救治。這位女警看到一輛機車闖紅燈覺得可疑,有明顯示意對方停車,但對方還是逃逸,所以女警才在後方追逐,不幸被後方車輛所撞,各級幹部也應該要提醒同仁,在執勤當中還是以自己的安全為首要的考量和遵守一些既定的標準作業程序,對於女警這樣勇敢的追逐與執勤,他也表示肯定和欽佩。




魏縣長指出,員警高速行駛緝捕嫌犯的當下,對自身及用路人構成極大生命威脅,他建議可增設路口監視器及警備車加裝行車紀錄器等裝置,運用科技辦案,在追捕緝凶過程都有記錄下來,減少道路追逐過程,降低車禍發生率。期望未來積極提升電子設備,有利於警察執行勤務,保障生命安全,也不會影響無辜的第三人。

警政署長陳家欽進一步指出,在接獲這位女性同仁因公執勤受傷的訊息,他馬上來探視,看到女警的恢復狀況,特別謝謝彰化基督教醫院全力來救治,看到女警的傷勢令人難過和不捨,所以會要求各級幹部強化與提升同仁執勤時的安全意識,另外道交條例第60條雖已修法通過,「對於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雖然有提高至1萬以上到3萬以下罰緩,但是這個個案也是警察同仁發現可疑要檢查,對方還是逃逸,所以造成這樣的結果,他認為還是有提升罰則的檢討空間。
警政署長陳家欽在與芳如父母親交談之間,對於渠大愛無私的精神由衷感到敬佩,除感謝我們警察大家庭的協助外,對於女兒奮不顧身認真執勤行為,受傷雖然不捨,但是仍引以為榮,為了社會的治安維護,希望能藉由其女兒的案例,轉為正向力量,將勇無懼的精神傳達給各同仁。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吳姓女警效力於和美分局和美派出所,7日執行巡邏稽查取締勤務時,行經和美鎮彰美路5段與道周路口發現1名騎士違規闖紅燈,吳姓女警立即鳴笛並開啟警示燈執行攔查,違規騎士立即逃逸左轉進入孝德路,緊跟在後的吳員在通過彰美路5段時,與張姓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受傷及右腳開放性骨折,經6個多小時手術接回,將視復原情形再後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