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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林警分局召開「萬安46號演習」協調會 以期演習圓滿順利

2023.07.18 15:30【EZway生活報報╱記者王俊毅╱花蓮報導】

112年度東部地區萬安46號演習,預計於7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舉行,為使演習任務圓滿順遂,鳳林警分局於7月18日(星期二)13時30分在分局二樓會議室舉行「萬安46號演習」協調會,光復、瑞穗、豐濱區分別於轄區光復、瑞穗及豐濱分駐所採視訊方式進行,由分局長主持,邀請轄區鄉(鎮)公所、協勤民力、學校、金融機構、超商(市)、電力、電信單位、火車站、大樓管委會等單位參加。

分局長表示,東部地區萬安防空演練,將在7月26日13時30分至14時舉行,警報發放後正式展開,演習內容有(一)警報傳遞與發放(二)疏散避難(三)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管制(四)災害救援(五)國軍部隊對飛彈(機)來襲之防護作為,其中與民眾最為相關的為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管制,民眾在警報發放時,在市區停放之車輛一律在原地不得發動,在非幹道行駛之車輛,應立即向道路兩側疏散停放,在郊外之車輛不得進入市區,車內乘客就近疏散避難;另外轄內醫療院所急診室及加護病房之照明攸關民眾生命安危,基於病患生命安全之照顧,不予管制;一般病房部分,仍實施燈火管制及拉下窗簾;火車、飛機不管制,請要搭乘的旅客提早出門到站等候,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警察、民防人員引導,實施疏散避難。

本次演習用以測試本縣各鄉、鎮、市地區警報系統,及各警察機關警力部署之機動能量,為加深民眾印象,警方會協調轄內大型看板及各機關學校利用LED字幕機跑馬燈預告,本次演習方式及應配合事項,並利用各項活動場合加強宣導。

鳳林分局呼籲民眾演習期間勿在室外觀望徘徊,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若經規勸仍未配合實施疏散、避難者,將依「民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一項二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