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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分紅不發錢 行政院提三大方向

2019-01-08 11:49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即時報導 《原文網址》
蔡英文總統所說的「經濟紅利」究竟怎麼發?行政院今(8)日說明,關於歲計賸餘運用途徑,目前規畫促進經濟發展、照顧弱勢扶老攜幼、預防非洲豬瘟等三個方向,針對發放消費券或實施負所得稅等傳聞,政院強調是「子虛烏有」。
蔡總統元旦宣示,由於過去二年經濟成長表現亮眼,稅收超乎預期,因此指示行政院提出具體方案,讓收入較少的民眾優先分享經濟成長紅利,詳細方案備受各界矚目,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偕同發言人Kolas Yotaka、財政部長蘇建榮召開「歲計賸餘相關規劃說明」記者會說明。
蘇建榮首先說明,由於景氣回溫、稅制調整,使得近年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歲收超乎預期,加上政府在歲出部分努力節流,因此產生歲計賸餘;我國106及107年度歲計賸餘各為175億元與211億元,共計386億元,但因107年度還未決算,該項數目只是初步估計。




施俊吉則表示,蔡總統在元旦文告前,已經請行政院著手研擬相關規劃,目前歲計賸餘運用包括促進經濟發展、照顧弱勢扶老攜幼、非洲豬瘟防疫經費。
他也強調,本案是以「從長計議」的角度出發,絕對不會舉債,沒有破壞財政紀律;絕對不是負所得稅,關於發放消費券,以及針對收入低於3萬元的民眾發還1萬元「現金紅利」,也是子虛烏有的傳聞。
至於為何不發消費券?施俊吉解釋,經濟政策必須考量整體效益,如果能讓內需增溫,擴大民間消費,各行各業都能雨露均霑,進而刺激經濟成長。
然而,根據2009年發放消費券的經驗,民眾只有拿出消費券購物,現金還是放在口袋,沒有足夠的經濟效益,因此當初規劃的時候,就決定不做消費券政策。
施俊吉表示,當年消費券是以舉債方式編列,但本案絕對不會舉債,如果歲計賸餘沒有用完,也會拿來還債。至於詳細作法,後續會和立法院及社會各界充分溝通,務必妥善運用。
施俊吉也說,本案將是「一次性」措施,而非經常性年年減稅,並且絕對尊重預算法規與體制規範,應該編列特別預算的就會編列,並經立法院審議,但因今年度總預算案已經進入協商階段,「今年度來不及,所以會在下一年才會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