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ATURED新聞頭條

●雲林破獲首起偽造「振興五倍券」 並查獲改造槍枝毒品海洛因

2021.10.26 11:00 am【EZway生活報報╱記者趙裕豐╱雲林報導】

雲林縣16日發生持500元「假振興五倍券」加油案,雲林縣警方獲報後,局長朱宗泰立即指示刑警大隊長曾順光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警方調查,以楊嫌為首的犯罪集團,除行使「偽變造振興五倍卷」消費外,犯案過程中,並將租賃車輛懸掛偽變造之車牌企圖規避警方查緝。案經專案小組調閱上百支監視器,日以繼夜監看、南北往返跟監埋伏,於本(10) 月 21 日見時機成熟,在臺中地區先行查獲租賃汽車的陳姓犯嫌等 3 人,並起獲毒品安非他命一批及 90 型改造子彈 3 顆等證物,後帶同陳嫌在另楊姓犯嫌所有之行李袋內,起獲改造子彈 67 顆及偽造車牌木板、英文數字等 1 批。

另當日下午在彰化縣和美鎮查獲楊姓犯嫌,當場查扣偽造五倍券面額 500 元 2 張、彩色印表機 1 臺、改造手槍 1 把(內含子彈 8 顆)、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等證物,楊嫌坦承使用彩色印表機複印五倍券後,駕車至於本縣加油站行使五倍券消費,全案終告偵破,依刑法第 201 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罪、槍砲 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移請臺灣雲林檢察署偵辦。

縣長張麗善表示,為提振經濟動力,雲林縣政府鼓勵全國民眾持振興五倍卷至雲林縣內旅遊、消費,藉以帶動全縣消費市場,但是決不容許不法份子趁勢犯罪,請店家在收取五倍券時,應多加查看檢視,若有發現異常可立即撥打 110 專線報案局長朱宗泰也呼籲呼籲民眾依法使用五倍券消費,意圖供行使用偽造、變造公債票、公司股票或其他有價證券者,可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9 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警方將持續嚴查偽造、變造或行使偽(變) 造振興五倍券案件,如有不法立即究辦。